在线客服

消防验收备案被抽中由谁验收

adminadmin 报建百科 2025-11-20 1 918

不少建设单位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消防备案后,会遇到备案被抽中的情况,此时最关心的问题便是“由谁来验收”。明确验收主体与流程,是配合验收工作、规避法律风险的关键,本文结合最新法规为您详细说明。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消防验收备案被抽中的项目,验收主体为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内通常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这一职责是由消防救援机构划转而来,如今已成为住建部门的核心职能之一。若项目跨行政区域,则由各区域主管部门的共同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验收单位。


验收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既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也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确保公平公正,抽取比例由各省住建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并公示。收到抽中通知单后,建设单位无需困惑于“找哪个部门”,通知单上会明确标注负责本次验收的具体机构及联系方式,这是配合验收的重要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验收并非单一部门的独立工作。住建部门会联合专业人员,对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防火分区等关键环节进行核查,同时核查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的资质证明及消防产品合格文件等资料。建设单位作为首要责任主体,需提前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做好准备,确保各环节符合标准。


若拒不配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住建部门将依据《消防法》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备案的也将面临五千元以下罚款。因此,收到抽中通知后,建设单位应第一时间梳理资料、排查现场隐患,主动与验收部门沟通对接。


简言之,消防备案被抽中后无需慌乱,由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负责验收是明确的法定要求。积极配合验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既是遵守法规的基本义务,也是保障建筑安全的关键举措。


代办报建

专业承接上海本地报建代办施工许可证。
联系人:张经理,18321657689(微信同号)。

喜欢0评论已闭